金华市文物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金华市文广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1-03-30 00:00   浏览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文物局(联系地址: 将军路81号,邮编:321000,电话:82310703,传真:82310705。)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做好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我局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及时发布各类信息7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 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0,业务类信息 10,其它类信息15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文物工作。
  1.管理规范
  公开了国家、省、市文物局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金华市历史建筑及遗存认养办法》《金华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2.办事指南
  指导公众了解名城文物相关政策、流程。
  3.工作动态
  公开了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情况。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金华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行政职权、举报投诉、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监督和保障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在局办公室,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1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工作,1人主要负责接待群众查询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三)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与《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要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主要是因为我局自身产生的信息不多。二对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把握不够,具体操作中带来一定困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配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发挥文物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强化服务,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条例》、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等的学习培训,提高效率。

 
  金华市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