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文物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金华市文广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2-03-30 00:00   浏览量:

金华市文物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华市文物局网站(www.jhw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文物局联系。(联系地址: 将军路81号,邮编:321000,电话:82310703,传真:82310705。)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我局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制定了《金华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流程。因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及时发布各类信息8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3条,业务类信息 17条,其它类信息17条。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文物局产生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公众了解文物名城相关政策、法规、流程。及时公开了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情况。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金华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行政职权、举报投诉、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监督和保障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在局办公室,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1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工作,1人主要负责接待群众查询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三)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与《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要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总量不多。二对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把握不够,具体操作中带来一定困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发挥文物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运行高效、操作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文化业务、法律法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等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金华市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