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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3日—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市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原市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原市旅游局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原市旅游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局干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反复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讨论,切实把全局同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上来。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合力。巡察意见反馈后,原市旅游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原市旅游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具体职责,加强日常协调和督办,将巡察整改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精准分解到相应的责任处室(单位)。三是注重对接沟通,压紧压实责任。原市旅游局对涉及到问题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理,本着不回避不护短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动多次与巡察办、巡察组、市纪委联系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方沟通、请示,力求问题处理到位。
截至目前,37项整改任务中,34项已整改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4人,共清退、追缴资金11.9203万元,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0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维护’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的政治敏锐性不强,简单地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多,较真少,对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一些非正面言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认为不转发、不附和就可以,未能从政治角度去抵制、去提醒。政治学习研讨、成果体现不够。如十九大新修改党章中“党员的义务”等内容,在局党建阵地中未更新,门户网站缺乏党建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金华市旅游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学习的意见》。二是已在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旅游事业)设置“党建专栏”并充实党建内容。
(二)关于“服务金华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没有以更高站位根据旅游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分析谋划新情况、新问题,如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仅限于县(市、区)创建为主;在生态廊道建设的推动上缺乏主动性,导致工作落实成效不够明显。2015年,我市提出以旅游“一业带五化”发展思路以来,旅游作为“五大千亿”优势产业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面临机构小编制少,业务工作渐趋繁重,对“小马拉大车”的现实困境没有行之有效的破解举措。2016年设立的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金华市旅游推广中心、金华市休闲旅游行业发展中心招录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9名长期借用在局机关,两个中心无法正常运转,职能履行一直处于真空状态,违背了当初市编办批准设立两个机构的初衷,没有对我市旅游市场推广、休闲旅游产业培育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全市共接待游客1.21亿人次,同比增长16.26%,实现旅游收入1350.88亿元,同比增长17.74%,旅游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四位次。二是先后完成了《婺州古城中央游憩区策划》《金华城市旅游集散综合体概念策划方案》《关于建设中非文化园的研究报告》《金华文旅资源开发调研报告》等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于2018年11月初完成了《金华旅游产业发展专题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三是制定下发《金华市“万村景区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今年共完成创建省A级景区村庄410家,完成率114%,A级景区村庄创建数量位列全省第一(其中3A级景区村45家,2A级景区村125家,1A级景区村240家),打造“最美廊道风景线”。四是谋划推出“2018年金华旅游十条精品线路产品”,串点成线向市场推广,促进县(市、区)间旅游产品的联合共享。五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草拟稿)》,明确干部借用轮岗条件和要求。
(三)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自觉主动、系统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不统筹、不具体、低效率。如2015年、2016年、2017年存在大量工作委托第三方承担实施的情况,第三方服务的费用分别为1033.5万元、1454万元、1904万元,分别占财政拨款总额的79.5%、69.2%、82.8%,费用呈逐年递增趋势,但绩效不明显,问及相关负责人各项委托工作实施情况时,各处室的履职意识不强,有当甩手掌柜的现象,有的只能讲个大概、最后结果不清楚,有的全程不参与、一问三不知。2017年,处室间产生矛盾,甚至在办公室激烈争吵,之后局领导多次做调处工作无果后,也没有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影响了处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从各项目采购、确定委托承办单位、制定活动方案到落地执行,局领导全程领导把关,处室负责人全程跟踪审核,经办人员全程对接参与监督执行。二是产生处室矛盾的原分管领导在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责任,进行批评帮助。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有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比较客气,火药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全体班子成员互相进行谈心交流,充分沟通。二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时实事求是,坦诚务实,真正起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
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17年前,党支部有组织生活会记录一次,仅会议标题无会议内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的没有提前召开支委会研究,没有问题整改清单及措施;2018年要求召开的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均以党小组形式讨论,发言以自我分析、自我批评居多,未开展互相批评。有的党小组记录仅有汇总,没有体现党员发言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原市旅游局机关党支部全体支委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相关文件,详细了解组织生活会有关流程,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组织生活会前召开支委会,详细梳理问题和整改清单,会后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三是规范记录格式,详细记录党员发言内容。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找普通党员谈心谈话不够,有的班子成员以工作布置、商议代替谈心谈话。党支部谈心谈话未在记录本体现,多以工作交流代替,没有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金华市旅游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的范围、形式、内容、要求等。二是完善谈心谈话记录。三是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政治学习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贯彻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有关精神比较少,学习记录与党组会、局长会合并,有欠缺。政治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参加应知应会理论测试60分以下有18人,占比45%,部分干部对测试态度不严肃,多次提醒仍翻阅资料。谈话中抽查应知应会知识。共抽查4人,其中2名普通党员,2名支委,掌握情况不够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18年12月29日组织原市旅游局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测试,测试成绩均达85分以上,效果良好。二是修改完善原市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三是做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记录与局党组会议、局长会议记录区分,用单独记录本记录。四是要求下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局机关组织的理论学习,并督促其及时传达学习精神。
(二)关于“‘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缺乏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党建引领中心工作不突出,主题党日活动重形式轻内容,就是读报纸、念文件、看电影,集体讨论相对单一,主题教育作用不明显,对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旅游业发展方面缺乏深入思考,存在学用脱节的情况。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期间,局党组针对“金华旅游整体品牌还不够响”的问题,提出了以旅游节庆产品形成品牌效应这一应对措施,成为当年全省旅游的一大亮点,但后续具体举措缺乏,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中心工作,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如在2018年11月13-14日,在永康市大陈村举办全市旅游系统基层党建培训班,组织学员现场观摩学习大陈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二是激发文旅融合活力,积极打造节庆品牌。2019年1月25日至2月19日,在古子城组织开展了以“放歌新时代、文化进万家”为主题的“婺州古城2019新春文化庙会”,共设年货展、美食展、花灯展等190个摊位,组织文旅活动31场,先后有131万市民参与现场活动,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深入,措施也不够精准,没有严格做到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一年两次的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学习主题不鲜明,计划敷衍,实际次数未达一季度一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学习会、支部学习会、全域旅游大讲堂、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载体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的学习。二是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基层开展大调研,每位班子成员撰写完成1篇调研文章。三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力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完善年度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安排。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选拔干部存在论资排辈、因人设岗,非领导职务的条件前后设置不一致的现象,如近5年提拔的个别干部,业务能力不突出、群众公认度不高,对旅游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指导、服务方面比较欠缺,与高素质专业化要求有一定距离。推荐条件将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改为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推荐会议参加对象随意扩大范围,按要求参加范围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正职,今年上半年推荐副调研员,借用到局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9名同志都参加了推荐。新提拔任用的3名干部落实“凡提四必”不够严格,没有书面征求过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意见。受局机构编制的限制,党务干部由机关干部兼任,没有配备专职的党务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草拟稿)》,细化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二是2018年11月13—14日组织全市旅游系统党务干部在永康市大陈村举办全市旅游系统基层党建培训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原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在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责任,进行批评帮助。
2.存在混岗混编、挂职借用情况。局机关超编1人(因军转安置超编)。长期借用下属单位11名干部(参公1人,事业9人,企业1人)且手续不规范,其中5人没有借用期限,5人没有党组会议记录且未办理借用手续。市旅游推广中心和市休闲旅游行业发展中心主任由局机关两位处长兼任。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个中心的职能与局机关相关处室职能进行梳理。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草拟稿)》,明确人员借用要求。三是借机构改革之机完善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借用人员手续等相关工作,适时调整两个中心负责人。
3.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不规范。近5年提拔干部事项党组会议记录格式不统一,较为简单。4名科级领导干部的考察材料存在缺失较多、公示时间不足、任职文件不规范等问题。有9名干部档案不完整,存在缺少任免表、入党志愿书等问题。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工作不到位不严格等。如,邢凯的参加工作时间有的记录1996年7月,有的记录1996年8月。
整改情况:一是已核查局管干部人事档案,对有关干部的档案资料进行完善。二是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2016年以前,“行政工作实、党务工作虚”,党员大会、按时上党课不正常。直到2017年10月才成立了4个党小组,主题党日活动等未制定计划,形式较为单一,缺少现场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二是制定完善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三是加强现场学习教育,如2018年11月13-14日,组织举办全市旅游系统基层党建培训班,包含专题讲座、现场学习、座谈交流等内容。
2.支部标准化建设台账不规范。2013—2015年党支部会议记录仅9次,其中6次为讨论发展党员的支委会,3次为支部大会。2016年无法提供支部记录本。支部历年的记录本基本情况、党员活动、党费收缴等内容普遍存在填写不完整。党课记录不规范,有的无人员姓名,无具体人数,无人员签到。启用的《金华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分类填写不够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支部记录本补充完善,记录完整。二是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3.发展党员不规范。党组审批不及时,发展陈胜安,吸收预备党员时间是2014年8月28日,基层党委审批时间是12月26日,将近4个月才审批。2015年9月30日,支部通过陈胜安按期转正,但至今机关党委无审批意见。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有的缺少确定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有的政审资料太简单;有的2011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用的却是2012年印发的表格;有的党员发展时没有票决;有的对支部大会发展党员过程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原市旅游局机关支部全体支委学习党员发展规范流程,在党务工作栏张贴党员发展流程图。二是对原市旅游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党费管理有待规范。党费有按季缴纳现象,收缴手续不完善,台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严格按月收取党费。二是对党费收缴的台账记录补充完善。
(三)关于“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1.干部梯队建设比较滞后,“老中青”结构不合理。2013年以来,局机关没有引进优秀年轻干部,局机关干部平均年龄42周岁,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7周岁,队伍呈年龄老化、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断层现象。同时,局机关中层职数少,且任职干部多为60后,干部交流轮岗缺乏,有个别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近20年,年轻干部晋升空间不大,导致干事创业激情下降。2013年以来,该局仅对5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草拟稿)》,明确干部轮岗条件和要求。二是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部分党员管理缺失。下属企业华景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2014年1月从武义汽运总公司引进任职,党员组织关系一直未转入,期间不参加市旅游局的组织生活,直到2018年8月才将组织关系转到市旅游局机关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认真核查有关问题。二是制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等党员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党员管理的监管。三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对原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结合周峰在巡察期间的其他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党员“信义先锋指数”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启动以来,党员对平台知晓度不高,操作不熟练,申请赋分不及时,党支部存在登记赋分不及时问题,未通过“信义先锋指数”激发全体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党员“信义先锋指数”平台使用资料,指导全体党员熟练使用平台,并及时向党组织申请赋分。二是对2018年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已在平台完成赋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
1.违规购买土特产等赠送礼品。市旅游局于2013年10月16日购火腿14008元用于招待媒体记者等;于2013年10月18日分两次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购食品9315元和2907元,用于招待媒体记者等;市旅游培训中心于2014年9月16日从金华市羊爸爸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购土特产1504元,用于走访相关部门;于2014年12月2日从金华市茂发养猪专业合作社购农产品2000元,用于送导游资格证考试笔试监考老师。2014年9月购买金华各风景区门票27150元,用于慰问部队。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认真核实有关问题。二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套取资金违规走访。华景山公司2015年至2018年每年一次,共计4次变相套取资金,购买年货违规走访。其中2015年套取资金13032元,2016年套取资金16553元,2017年套取资金28399元,2018年套取资金39048元,共计97032元。2014年11月,市旅游培训中心从金华市婺城区金致图文设计工作室原文印支出6926.2元虚增至12926.2元,套取财政资金6000元,用途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针对华景山公司违规事实,清退违规资金9483元。清退款项已上交至581廉政专户。三是综合华景山公司负责人违纪情况,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四是针对市培训中心违规事实,相关责任人清退各自领取的500元,清退款项已上交至581廉政专户。五是综合市培训中心负责人违纪情况,给予其警告处分;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六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
3.违规同城接待。市旅游培训中心于2017年2月9日支付导游词撰写讨论会餐费 720元,参加10人全部为金华市区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针对市培训中心违规事实,清退违规同城接待720元。三是综合市培训中心负责人违纪情况,给予其警告处分。四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
4.授课费超标。2015年10月12日,高级技工孙艺讲课两天6000元,超标2800元;副教授芦爱英讲课三天9000元,超标3000元;副教授江涛讲课两天6000元,超标2000元,合计发放课时费2.1万元,超标课时费7800元。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借机构改革契机,设置计划财务处,采用财务集中审核模式,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三是旅游培训中心重新制定授课课时标准。
5.会议费开支存在“套会”现象。旅行社协会会议经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如2016年2月16日支付会议费43727元,“关于邀请省局领导及全省各大旅行社踩线或产品推介活动经费预算的报告”附件中为2个会议,一份会议签到单为“参加省内各大旅行社产品对接座谈会”人员均为各大旅行社负责人,100人左右(其中康泰旅行社10人、该局7人);另一份会议签到单为“浙江省旅行社协会四届三次会长签到表”正式代表约40人(不含会务组及驾驶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原分管领导在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责任,进行批评帮助;对直接责任人提醒谈话。
(二)关于“专题教育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调研等以来,调查研究缺乏深度和广度。如在A级景区村庄创建、旅游厕所建设等工作中,没能做到全面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基层的问题和需求掌握地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省委书记车俊、市委书记陈龙提出的把陈望道故居建设成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的指示精神,邀请专家团队赴义乌市分水塘村开展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建设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分送市领导,受到陈龙书记、郎文荣书记的高度肯定。积极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沟通汇报,目前,陈望道故里已成功创建为浙江省红色旅游教育基地。二是联合市体育局、市交通投资集团等积极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市区旅游集散中心于2018年12月30日在市体育中心正式启用。三是10月23-30日和12月3日-4日,分两次组织专家团队分组赴各县(市、区)开展3A级景区、3A级景区村庄、3A级旅游厕所预验收和再次验收工作,确保情况掌握全面精准。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的整改。在面对大事、急事、难事方面,很多时候存在只顾牢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大局意识不强,对全局工作、对全市旅游的发展问题推进不力。局党组会议多次研究讨论市旅游协会与局机关的脱钩工作,但进展缓慢,协会工作处于停滞状态,拖至今年才基本完成脱钩工作。行业管理处与质监所存在一些职能交叉,在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文明城市创建中存在协作不紧密、各自为政的现象。近几年,我市旅游市场低价竞争情况比较严重,相关企业主多次上门找到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但及时跟进、有效治理的力度不够大,旅游行业执法主动出击少,案源多依赖投诉举办。2013年以来,该所总共办理了6起案件,罚没金额6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的案件数为零。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省厅争取扶持政策,全市争取中央资金补助680万元、省级旅游专项补助资金900多万元。其中,厕所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41万元为全省最高;横店影视城文化旅游转型融合项目获得贷款贴息补助150万元为全省最高。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指导并做好各类产业融合基地的创建和复核工作,2018全市共指导培育各类产业融合点49家,成功创建各类省级旅游融合示范基地24家。与原市文化局共同开展全市文旅资源调查和项目策划,形成《金华文旅资源开发调研报告》。与中国婺剧院合作开展跟着婺剧推金华项目,借婺剧资源推广金华旅游。与市总工会合作开展全市疗休养产品线路设计大赛,推出特色疗休养旅游产品。三是经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汇报沟通,已于2018年11月完成市旅游协会注销脱钩工作。四是2018年11月22日-23日开展全市旅游执法现场交流活动,随机抽取4家企业进行检查;11月30日举办了旅行社质监人员投诉处理、危机应对、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市200余名旅行社质监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2018年12月10日起共分3个检查组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治理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检查旅行社30家,景区10家,饭店10家。
(四)关于“政府旅游项目奖励补助效果存疑”问题的整改。2016年政府奖励补助旅游项目共362万余元,主要是地接奖励,部分获得奖励补助较多的旅行社纳税额极少。如金华君悦旅行社有限公司地接奖励等补助56万余元,无纳税记录;金华新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地接奖励56万余元,纳税额为2.2万元;金华南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地接奖励35万余元,纳税额为0.1万元;金华山河旅行社有限公司地接奖励31万余元,纳税额为0.05万元。作为对比,我市旅游龙头企业浙江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地接奖励62.9万元,纳税额为43万余元。虽然市旅游局对各旅行社申报的资料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但仍不能排除旅行社有骗取补助和偷税漏税嫌疑。目前,旅行社行业进入门槛低,市区旅行社现有183家(包括分社和服务网点),僧多粥少。市旅游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本应发挥市场作用优胜劣汰,重点扶持优质旅行社做大做强,但现行奖励补助政策,使一些小型旅行社以极低价格抢夺市场,给外地游客提供价低质差服务,损害了金华旅游形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有关情况,会同市旅行社协会对相关旅行社开展整改,补充相关证明材料,补交相应税款。二是加强日常申报监管。三是拟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奖励政策补充意见,完善制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平时对党员干部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够,少数干部对工作纪律仍存有侥幸心理。今年4月10日,根据市纪委对机关干部就餐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旅游局有4名干部存在提前就餐或上班迟到的情况。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延伸管理教育相对较松,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多采用开会提醒和短信提醒,监督手段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如2018年11月12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纪委通报扶贫领域反面典型教育警示;11月21日,召开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教育警示片《蜕变》等。二是督促在职党员主动亮身份、作表率,并在住所门口悬挂共产党员户标牌,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
(二)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报销、旅游行政执法以及旅行社审批、饭店评星、景区评A、旅游宣传品印制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防线相关配套措施落实不力,公务支出不规范。2015年以前,举办的会议和培训缺少方案、签到单、决算。国内外的媒体和旅游界同行前来采访、考察和交流,会购买一些茶叶、水果或地方特色食品等用于接待,且公务接待中缺少对方单位的公函、来宾名单,报销凭证也缺少审批单和清单,存在一批客人接待多餐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借机构改革契机,设置计划财务处,采用财务集中审核模式,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二是执行《金华市旅游局关于规范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金华市旅游局关于规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使用,明确开支标准,完善审批程序。三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
(三)关于“履行执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缺乏必要的刚性考核办法和常态化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现象。今年5月—6月,局党组对市华景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两家下属单位进行内部管理和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两家单位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财务管理如报销审批手续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2位负责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书面检查的处理,但还未全部整改到位。2015年8—9月对市旅游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招投标执行不到位、下属市旅游培训中心导游年检培训课时不足、违规多收费等问题,虽已将违规多收费上交市财政,但之后同样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借机构改革契机,设置计划财务处,采用财务集中审核模式,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二是原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分管局领导在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责任,进行批评教育;分管班子成员认领责任,自我批评。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履行‘一岗双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与抓业务工作相比,落实责任还是以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等形式为主,日常交流业务工作多,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关心交流相对较少,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没有按照履行“一岗双责”记录要点要求认真履职和记录,全程记录本内容过于简单,有的以学习文件为主,组织参加、督促落实等应履职的事项记录少,有的记实形式不规范,包括局党组记实本记录有的以条目式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加强谈心谈话并认真加以记录。
(二)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财务报销不规范。部分科目明细账不按会计凭证号的顺序登帐、会计凭证与科目明细账登帐内容不对应、所附发票混乱或附件缺失,不按顺序装订。如:市旅游培训中心2017年9月12号凭证,付非星住宿设施抽样调查(东阳)劳务费20700元,收款人:金乐倩,未附劳务费发放清单、未附有关委托调查协议;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台账资料。三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分管班子成员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对时任培训中心会计批评教育。
2.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规范。2016年4月22日,依据市政府文件27号文件,拨付获得2015年度金华市十佳旅游龙头企业各10万,共计100万。仅凭“2015年度金华市十佳旅游龙头企业奖金发放一览表”作为收据,未向对方收取相应的单位收款收据。2016年5月23日,向华景山公司支付“浙师大校庆金华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开发费”1万元,无协议和其他凭据。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从2017年起拨付年度旅游龙头企业及旅游项目奖励均要求开具收据并附奖励发放一览表。三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对时任局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截至2015年底,金华市旅游培训中心帐面共持有金华市华景旅游服务有限公司4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2016年9月第1号凭证,金华市旅游培训中心以金华市华景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因报表反映金华市华景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不抵债(所有者权益为—926006.34元),进行账务处理,调整核销长期股权投资400万元,同时确认投资损失400万元(借记投资收益400万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市华景山旅游开发公司400万元)。截止2017年底,金华市旅游培训中心帐面持有金华市华景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0。这么重大的经济事项,未见任何有关决策文书或报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市培训中心已于2018年6月恢复长期投资科目。三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综合市培训中心负责人的违纪情况,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部分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2016年,金华八婺网络有限公司、金华市华景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5家单位的单项委托业务年度批量金额超过10万元的均是自行委托,未执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印发金华市旅游局选取旅游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办法的通知》,规范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选取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二是调整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对招标工作及日常财务支出进行民主审议。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限额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30万元以下通过公开招标、党组会研究确定、呈批等多种形式自行采购。
5.关于“违规多收费用”问题的整改。市旅游培训中心2015年度导游年审培训课时不足,年审培训1483人,按每人260元收费,共计38.558万元(其中:教材费等45630元)。实际培训课时为36小时,比《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年审培训56个小时少20个小时,多收取培训费10.8万元(已剔除税费13340元)。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多收培训费10.8万元已上交至581廉政专户。三是原分管局领导(已退出现职)列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领责任,自我批评;处室负责人认领责任,自我批评;综合市培训中心负责人的违纪情况,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当事会计提醒谈话。
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2017年2月28日,市华景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金政办发(2016)14号《金华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购买理财产品100万元,同年6月12日到期收回。2016年7月29日,市旅游培训中心购买工行理财产品150万元,2017年8月4日收回;2017年8月22日,再次购买工行理财产品150万元,2018年2月23日收回。2010年5月10日,华景山将于婺城区五一路的华景大楼,自行出租给金华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期限10年(2010.5.10—2020.5.9)。年租金45万元,第二年起按每年1万元递增。同年7月,金华双龙旅游发展总公司除了留下第二层和少部分一层外。又将大部分房产转租给胡旭娟个人,期限(2010.7.1—2020.5.9),年租金34万元,违反了合同相关约定。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要求市华景山公司严格执行《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金国资发〔2018〕88号)的规定,在房产租赁到期后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下一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将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压实责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构建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一是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性教育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继续以踏铁留痕的决心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列单销号整改,定期对整改任务进行梳理督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及时跟进“清零”,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对新发生、新变化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整改中不断进步和完善。三是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中发现的履行“两个责任”、对下属单位监管、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和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为重点,举一反三,力求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堵塞制度漏洞,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使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发挥最大效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当好守规的带头人,用制度强化干部的规矩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2469873,邮政信箱: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