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13L/2020-14233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文化信息中心 | 发文时间: | 2020-11-03 16:37:32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16:37:32 | 内容概述: |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授予浙江联臻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的通知 |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金文广旅许字〔2020〕1号
浙江联臻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经本机关审查,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审批标准》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授予你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设计业务范围为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