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疫情补助的公示
(第一期)
根据《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意见》(金市疫情防指〔2020〕41号)文件精神,对3A、2A、1A级景区村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对白金宿、金宿、银宿级别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6万元、4万元资金补助。经审核,现将金华市区疫情补助兑现名单(第一期)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开发与非遗处联系,联系电话:0579-82468521。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