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13L/2022-14179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文时间: | 2022-03-17 15:25:43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3-17 15:25:43 | 内容概述: |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华市文艺创作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金华文化繁荣提升工程的意见》(金委办发〔2020〕25号)精神,进一步繁荣我市的文艺创作,根据《金华市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办法》(金文化〔2016〕9号)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市文艺创作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扶持范围、扶持标准等详见《金华市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办法(http://wglyj.jinhua.gov.cn/art/2016/3/23/art_1229187551_1742106.html)。
二、2022年度文艺创作重点扶持项目是以现实题材为主,体现时代精神,表现地方特色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项目,主要以“中国梦”、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主题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扛旗争先、崛起浙中”等中心工作为主题及彰显地域文化、独具地方特色的文艺创作项目。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项目验收时间为2022年的10月31日前。项目申报由单位或个人向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艺术与公共服务处提出申请(县级单位申报,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申报时需提交《金华市文艺创作重点扶持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和申报作品相关材料(音乐类需提供曲谱初稿,舞蹈类提供音乐小样,戏剧类提供剧本提纲)。
相关材料邮寄至: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电子版材料上传至邮箱:52960688@qq.com。
四、请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发动,确保2022年度金华市文艺创作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联系人:胡新玮 联系电话:13819971880)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