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视的科技发展和安全播出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组织拟订文化旅游重要政策,组织起草文化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文化旅游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平安建设等工作。牵头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