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告

来源: 金华市文化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6-08 10:35   浏览量:

2021年,金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指示为指引,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围绕“队伍、机制、业务、市场、案件、智控”六大重点,着力打造一支“全员执法、全科目执法、全流程执法、全天候执法和全智能执法”的文化市场执法铁军。

一、执法办案,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一)扎实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加强“扫黄打非”日常排查检查不放松。全面开展“扫黄打非·新风2021”“净网2021”集中行动。按《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办综执发﹝2021﹞20号)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两轮集中排查活动,第一轮执法检查从2月10日开始至2月17日结束,第二轮执法检查从2月22日开始至26日结束。严查网络直播表演内容是否正常上线运营,严查含有((淫秽))色情低俗、赌博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特别是含有“拜金”“炫富”内容,危害社会风气,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产品。认真排查网络娱乐企业300家,APP平台9个,及时发现处置1家直播平台上多个违规视频,没收这家公司违法所得9177.58元,给予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着力护航建党100周年,制定护航建党100周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百日攻坚行动方案,6月22日至7月1日期间,开展第三轮排查,对市本级正常运营的直播企业7个APP进行网络巡查。及时发现处罚直播过程中低俗挑逗性动作违规主播9个,作出封号7天处理,对较为严重的作出永久封号处理。大力净化网络、出版物市场环境,制定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明察暗访行动方案。出动检查786人次,检查257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14件,办结案件13件,警告7家次,罚款87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0852.58元,没收违法物品359个,重大案件2件,移交公安部门2家次。

2.加强文旅市场日常执法检查不放松。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加大对旅行社假借保健品名义组团、违规推销保健品、以旅游体验方式开展保健食品欺诈等查处力度,全年出动日常巡查检查6508人次,检查2319家次(网吧1281家次、娱乐场所358家次、印刷企业94家次、影院58家次、广播电视3家次、艺术品4家次、演出场所9家次、出版物90家次、网络文化19家次、社会艺术品考级2家次、文物经营单位1家次、不可移动文物85家次、馆藏文物7家次、旅游企业106家次、地卫4家次,宾馆酒店188家次),发现违规5家次;及时封堵有害反动歌曲扩散传播,严查歌舞娱乐场所点播曲库,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两次夜查活动,删除违禁歌曲曲目82个。加强节日期间执法检查,每个节日,每天检查各类场所不少8家次。

3.落实“双随机”检查不放松。严格落实“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完成双随机抽查事项共14项,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次数195次,专项检查2次,及时检查次数1955次,掌上执法率达100%。设置并执行双随机任务37个,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14次,跨部门监管率35%,应用信用规则率94.11%。关联信用规则率60%,跨部门监管率15%,掌上执法应用率99%,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以及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提前完成年度“互联网+监管”平台考核的各项指标。

4.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不放松。全年共收到处置各类投诉举报件72个,其中省级部门转办投诉举报件7个,通过投诉电话、热线电话转办投诉举报件65个(属于职责范围内处理件39个,其中文化市场举报15个,旅游市场举报4个,旅游投诉20个)。转发各县市区旅游投诉件32件;通过96118平台处理旅游投诉1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5.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放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法制建设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检查过程中法规宣传力度,经常性在文化经营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释法答疑;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采取赠送礼品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和旅游十项提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册100余份。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教育相结合,今年来,全市行政处罚立案调查179件,办结案件166件,公开案件2件,警告92家次,罚款719050元,停业整顿1家次,没收非法所得16220.56元,没收违法物品28540个,听证1家次,重大案件2件,移交4家次。我队目前行政处罚立案调查39件,办结案件34件,警告22家次,罚款196150元,没收非法所得14496.98元,没收违法物品51万余册(个),重大案件2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件。文物案件实现零的突破,旅游案件实现较大增长,办结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旅游案件7个,分别对4家旅行社、3个无证导游实行行政处罚。

(三)查办大案要案

2021年6月16日根据婺城区委宣传部提供的线索,执法队依法对金华市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某宝”上注册了店铺并在线上销售小学生教辅,门面(仓库)现场的货架上摆放了大量小学生教辅进行销售。我局立案调查后送鉴的60814本(册)中的30091本(册)为非法出版物。8月19日,经集体讨论,将该案移交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处理。8月26日,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侵犯著作权予以立案。根据公安部门初步侦查,该案涉及省外企业4家、涉案人员13人,涉案侵权图书近500万册,销售金额4000万元以上。

2021年7月2日,根据线索,执法队组织执法力量赴金东区孝顺镇王畈村的两处出版物网络销售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内有大量的涉嫌非法出版物,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共有出版物21种489954本(册)。7月3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经鉴定,21种489954本(册)全部属于侵权出版物。7月5日,我局将该案移交给金东区公安分局处理。金东区公安分局以侵犯著作权立案,目前该案目前已查明涉案销售额200万元,涉案企业4家,已共抓获嫌疑人13人,对5人采取刑事拘留,8人取保候审。

以上2个案件,已申报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

(四)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加大对县(市、区)文旅市场明察暗访力度,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中旬,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队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春节元旦期间异地交叉执法专项检查。每季度由队领导带队,开展对每个县(市、区)10家以上文旅经营场所和文保单位明察暗访检查活动。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针对新冠疫情新常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召开疫情防控专项部署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指导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发放张贴温馨提示和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图。加大疫情防控检查力度,遇有疫情反弹,对所有场所,按照所有场所两天巡查一遍的频次进行巡查,及时将各项防疫通知精神和要求发送给每一名经营业者,确保各项防疫要求传达到点到位,督促各营业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亮码测温、实名登记、1米线安全距离、客流限量等防控措施落实,以及基本防护物资设备配备、公共区域设施消毒清洁、场所内部通风换气等配备落实情况。发现整改疫情防控隐患问题102处,约谈落实整改不力网吧7家,现场清场停业整改3家,对2家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网吧,分别给予16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平安综合和安全管理要求,年初,按照管理层级,组织各级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晰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各经营业主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159份。

(二)加强安全管理教育。组织召开市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安全经营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文旅市场经营者召开网吧、KTV管理工作现场会。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传达文化和旅游部有关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开展场所电器安全检测。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请市电工协会对市区所有网吧、KTV、印刷厂、饭店进行电器安全检测,对部分未达标企业进行整改。6月28日,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了消防培训,市区经营单位负责人90余人参加了消防演练。

(四)协助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局机关相关处室做好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网吧、KTV、游艺场所、电影院、书店、印刷厂进行安全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536人次,检查文旅单位557家,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8处,对问题较多的1家经营场所,责令停业整顿。

三、数字改革,研发文化市场执法云

执法队研发的智慧文化市场执法云平台项目,是利用计算机软硬件、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建设面向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和“扫黄打非”领域的文化市场智慧监管和综合执法协同应用,实现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书店、影院、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广播电视播出单位、体育经营场所等传统业态及网络内容、互联网证业、KTV曲库、在线旅游等新业态的各类执法对象的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智能识别、非现场执法以及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面向网络直播、监控视频、互联网证业、KTV曲库、综合执法业务信息化系统、跨部门业务协同的文化市场智慧监管和综合执法协同应用,实现网络内容的自动采集、智能分析、违规监测和分级管理,实现监控视频的统一汇聚、智能分析和处置,实现互联网证业的全网监测、KTV曲库的在线核查处置,实现文化市场执法业务“一张图”、执法操作“一个窗”、执法程序“一条龙”,实现执法业务跨部门协同,大幅度推进综合执法业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一)队员自学自训。立足自身执法业务特点,确定每周一为执法队“理论学习日”,从队领导和各业务骨干带头讲起,要求每名执法队员均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分管领域和业务进行授课,促进共同进步、共同提高。邀请队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授课,促进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

(二)开展以案施训。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文化执法系统执法办案能力,4月19日至22日,组织全市9个县(市、区)执法业务骨干共50余人,在东阳举办2021年第一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以案施训”执法培训活动。评析探讨13个不同领域的行政执法案卷,对实际案件办理中相关法律程序、法律条文的运用、执法文书制作、文书归档等问题和有争议的地方进行讨论研究,交流传授执法办案经验、办案要点、注意事项和方法步骤。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和案卷办理规范,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实施网络化教育。积极参加文化和旅游部部组织的各类培训。3月10日和17日,组织全市文旅执法战线全体队员,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参加旅游执法和调查询问、档案管理实务专题培训。

(四)组织学习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兄弟执法队在文化市场执法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队8名业务骨干赴湖州市、宁波市、绍兴市进行执法交流培训,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选派3名同志参加文旅部举办的集中办案和以案施训等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