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第四批“浙江省戏曲之乡”初评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13L/2023-13894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文时间: 2023-04-26 10:01:15
文号: 主题分类: 登记号:
生成日期: 2023-04-26 10:01:15 内容概述: 关于第四批“浙江省戏曲之乡”初评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6 10:01 浏览量: 作者: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浙江省戏曲之乡”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过前期组织申报,共收到申报单位7家,经专家组评审,现评选出3家单位拟推荐省厅参与复评,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向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受理单位: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3楼),联系电话:82468151。 


附件:

第四批“浙江省戏曲之乡”初评结果.wps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