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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1万1托人“摇”公租房未果 法院:退还钱款

来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7-04 09:14   浏览量:

“3个月内一定能帮我‘摇’到公租房?想想都不靠谱,我当时太迫切了,垂直‘入坑’。果然这些歪心思都动不得!”近日,大渡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某诉殷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马某在庭上表示非常后悔。

2021年11月,因欲应聘新工作,马某打算将职业发展和生活重心转至大渡口区,找到合适的住房成为她的当务之急。听说殷某能走内部关系帮忙“摇”到公租房,马某心动了。她与殷某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委托殷某办理公租房资格证的事宜,并通过微信向殷某支付了“手续费”5000元。

至2022年6月,马某委托的公租房仍未办理下来,殷某微信告知她得再加费用,最迟20个工作日办下来,马某又向其支付6000元。但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马某的委托仍无结果。意识到自己的钱可能“打了水漂”,马某立即要求殷某退款,殷某口头同意,但一直未退。马某遂向大渡口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虽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该合同在马某明显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标准的情况下,约定由殷某“走内部关系”办理该事项,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无效,被告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综上,法院判决殷某退还马某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