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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处(非遗处)

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13L/2023-14089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文时间: 2023-08-22 11:51:44
文号: 主题分类: 登记号:
生成日期: 2023-08-22 11:51:44 内容概述: 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 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3楼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9-82468151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文艺院团的管理职责。指导协调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承担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