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婺剧资源认定和分级分类保护办法》于2024年10月28日在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http://wgly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止11月6日,关于《婺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没有反馈修改意见,关于《婺剧资源认定和分级分类保护办法》共计收到部门2条反馈修改意见,采纳和未采纳各1条,具体如下:
金华市财政局提出:第四条,建议参照《金华市红色资源认定和分级分类保护办法》的相关表述,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同时配合部门中删除“财政”。本建议未采纳。因为本办法主要围绕婺剧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是部门出具的文件,本条款中已经明确了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财政作为开展婺剧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的配合部门,需要发挥部门职责和作用,不能删除。
金华市财政局提出:第十八条,建议删除“或必要的经费支持”相关表述。本建议采纳,整条删除。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3楼艺术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9825927@qq.com。
联系人:何剑强 联系电话:13857997309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