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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13L/2025-00027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文时间: 2025-03-24 08: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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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5-03-24 08:57:12 内容概述: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4 08:57 浏览量: 作者:

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金华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金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申报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体系和核心技艺,从事该项目传承15年以上,在该领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在市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3.在该项非遗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志愿面向社会传承,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截止2025年2月28日,已经被认定为该项目的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

2.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3.已经被认定为某个市级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不得跨项目兼报。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前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无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每一项目可推荐申报1名;

(二)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70周岁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每一项目可推荐申报1名;

(三)前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已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确因传承工作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请各地立足项目传承实际情况,从严筛选,谨慎推荐。根据现有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的5%,确定推荐申报名额上限为:市本级2名,婺城区1名,金东区2名,开发区1名,兰溪市3名,东阳市3名,义乌市3名,永康市2名,浦江县3名,武义县3名,磐安县2名;

此次认定工作将优先增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无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向市文广旅游局上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报告,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简要说明,并附申报传承人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县(市、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意见等(见附件1),电子申报表可在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已正式公布的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在文件中标注此次推荐的传承人)。

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向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遴选,从严把关申报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文广旅游局;

(三)项目保护单位为市级机关直属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报送市文广旅游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挥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掌握的知识体系、技艺和实践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三)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及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后果,应详细告知申报人。

六、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推荐报告、申报表(一式两份)、已正式公布的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件、申报传承人汇总表、推荐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至U盘),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市文广旅游局。对超过额定申报数量、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磊群,联系电话:0579-82468521

邮箱号码:945254142@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3楼


附件: 1.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县(市、区)申报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汇总表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