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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13L/2025-00022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文时间: 2025-03-03 1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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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5-03-03 10:46:01 内容概述: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03 10:46 浏览量: 作者:

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金华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四)具有体现金华人民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六)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推荐申报数量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推荐申报工作,从2025年1月31日前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且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多于6项,市直有关单位及团体推荐项目数量不多于1项。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汇总所辖区内的推荐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名额,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并将拟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市直有关单位及团体推荐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申请。

四、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请报告。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项目推荐申报清单(见附件1)、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推荐申报的文件、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市直有关单位及团体除申报报告外,还应提交市级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申报的文件。

(二)推荐申报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可以在“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http://wglyj.jinhua.gov.cn”下载,用A4纸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刻录光盘2份。

(三)视频、图片等材料。申报书、申报视频、代表性图片等电子版材料拷至U盘(文件名为:第一层**县(市、区)名称,第二层十个非遗门类名称,第三层项目名称,第四层项目申报书、申报视频和代表性图片名称)。申报项目介绍的高清录像短片时间为4-5分钟,MP4格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加强对推荐申报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本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要精心组织,安排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推荐申报,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和数量要求组织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及团体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项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合理规范,确保推荐项目质量。专家推荐意见应从项目的历史文化价值、地域代表性、活态传承保护特点,以及保护单位资质能力、保护计划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给出客观的分析评价。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入市级评审程序。

(三)重视规划,强调责任。本次推荐申报将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 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和长远性。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四)注重程序,听取意见。为确保评审公正性,凡参加本次县(市、区)推荐申报评审会的专家,按照回避原则,不列入市级评审会相关评审小组名单。各地要实事求是上报项目情况,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捏造举报等情况,取消入选资格。申报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六、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及团体将纸质申报书、电子文本、光盘及U盘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艺术处(非遗处),超过申报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磊群  联系电话:82468521

邮寄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3楼。

附件:1.第九批金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

              2.金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