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爱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磐安县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民宿发展政策、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单位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农业农村局、磐安县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是否解决 |
1 | 一是加大指导帮扶力度。面对磐安旅游产品业态单一,希望市组建相应专家团队定期来磐指导,开展讲座,为磐安民宿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帮助磐安进一步发掘环境优势、资源优势、文化,助力磐安打造独具特色的产品业态。 | 一是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与浙师大、金职大等本地高职院校合作,开展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技能培训,对磐安的民宿主、民宿从业者开展培训,提升乡村文旅运营、民宿管理水平,推出一批乡村文旅运营团队、乡村文旅创客团队等。二是加强活动举办。积极向上争取,全省第四期乡村旅游大讲堂在磐安举办,磐安被列为浙韵千宿试点县。同时,邀请参与活动的专家对乡村文旅场所进行指导帮扶,开展讲座培训等,提高乡村旅游服务水平。举办乡村旅游、等级民宿发展培训,以乡村运营、民宿发展等为主题开展活动。三是强化指导体系建设。通过构建“日常指导+专家问诊+标准赋能”多维帮扶体系,全面优化民宿产业指导服务效能。在强化日常指导的基础上,引入文旅领域专家力量,针对拟创建民宿开展精准提升行动。推动花溪村民宿提质,打造景村融合共富案例,村内69家民宿实行统一管理(其中等级民宿9家),全村年度旅游收入4000余万元,农户户均收入25万元。 | 是 |
2 | 二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为了提振磐安民宿经营者信心,打造更多新型旅游业态,希望市级层面能够在扶持民宿经营者方面给予支持,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更多民宿经营者或者企业来磐投资,打造具有磐安县特色的民宿。
| 一是加强对标建设。强化对磐安县民宿发展的对标指导,按照《浙江省民宿评定细则》《浙江省民宿评定实施意见》《浙韵千宿建设导则》等相关要求,指导磐安民宿对标建设,不断提升发展质量。联同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市农家乐及民宿产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发展。二是全力支持磐安发展等级民宿。磐安县目前共有等级民宿(文化主题、非遗)主题民宿41家,占全市等级民宿比重的37%,连续多年总量为全市第1位。三是持续推动民宿发展。目前修订的市区旅游奖励办法,对新评定的浙江省白金宿、金宿、浙江省文化主题(非遗)民宿等进行奖励。县(市、区)结合实际参照参照执行,磐安作为山区县,磐安县政府在现行政策中,对于民宿提升改造、民宿项目落地、开发特色伴手礼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 是 |
3 |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在推动磐安民宿发展的过程中,宣传推广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建议市级层面在宣传推广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包括通过媒体宣传、旅游展会、网络营销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 结合乡村旅游、“等级民宿”培育等内容,充分挖掘本地特色,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推动磐安等级民宿宣传工作。组织线上线下双重推介,不断提升磐安等级民宿知名度和影响力。
| 是 |
感谢您对金华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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