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513L/2024-14124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文时间: | 2024-07-16 11:11:25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7-16 11:11:25 | 内容概述: | 关于核定永康市象珠古镇A级旅游景区四至范围及规范全称的公示 |
为进一步规范A级旅游景区管理,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要求,由景区自主申报,县(市、区)文旅部门研究,我委核定,拟对永康市象珠古镇四至范围进行规范和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如果您对公示内容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华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23楼。
电 话:0579-82469390,传真:0579-82469290
附件:1.A级景区全称及四至范围调整情况
2.A级景区四至范围调整前后对比图
金华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